出发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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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发须知

来源:河池金城江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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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出发须知

4、怀孕超过 9个月的孕妇不接受运输。

  • 何时停办乘机手续?

  • 1、旅客必须在承运人规定的时限内到达机场,凭客票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办理查验、托运行李、领取登机牌等乘机手续(托运行李必须经过安全检查,才能办理托运手续)。

  • 2、承运人停止办理乘机手续的时间一般为航班离站时间前30分钟。

  • 旅客乘机时间如何规定?

  • 1、旅客必须提前90分钟到达指定机场,凭本人客票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乘机手续。

     

  • 2、离港前30分钟停止办理乘机手续,登机闸口于飞机起飞前15分钟关闭。

     

  • 3、旅客在起飞前未按规定时间办妥乘机手续,或因旅行证件不符合规定未能乘机,均应按班机规定起飞时间2小时以内的退票规定处理。

  • 有效乘机身份证件(丢失身份证怎么办?)

  • 1、当旅客乘坐国内航班时,机场的安检点会核查旅客的有效乘机身份证件,客票和登机牌。有效乘机身份证件的种类包括:中国籍旅客的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士兵证、军队学生证、军队文职干部证、军队离退休干部证和军队职工证;港、澳地区居民和台湾同胞旅行证件:外籍旅客的护照、旅行证、外交官证等民航总局规定的其他有效乘机身份证件。

  • 2、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可凭其学生证、户口簿或者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出具的身份证明有效。

  • 3、遗失有效乘机证件的旅客,可凭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放行。在户籍所在地以外被盗或丢失的,凭发案、损失地公安机关(地方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放行。

  • 注:临时身份证明应加贴本人近期照片并加盖当地公安局机关户籍专用章,并注明有效期。 对持民航公安机关出具的《乘坐民航飞机临时身份证明》的,在有效期内予以放行。

  • 乘坐飞机前应做哪些准备工作?

  • 1、首先,您要选择坐什么飞机?飞机有各种型号,您可以通过航空公司、机票代售处和旅行社,选择您喜欢的机种和航班,一般说来,机型越先进,乘坐时越舒适。在航班选择上如有可能,最好选择白天的航班,当然,选择是有条件的,有的地方当天或几天只有一个航班,就无法选择,比如从上海出发,因为该机场有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东方航空公司、上海航空公司的多班始发航班及其他航空公司的经停航班,乘客的选择余地就大得多。

  • 2、其次,决定机票种类,您可选择头等舱、公务舱或经济舱? 头等舱和公务舱座位宽敞舒适,活动空间大,机上服务也更为周到,相应的票价也较高,是经济舱票价的130-150%。 经济舱条件虽稍差一些,但票价便宜,也能享受到空中小姐热情的服务。要告诉您的是,乘客的安全系数并不与票价的高低成正比例。

  • 3、选择座位也是很要紧的,因为它与乘客的舒适度有关 一般来说,机翼和机头之间的座位稳定性好一些。如果乘客担心气流引起的颠簸,那么最好不要选择机尾的座位。 如果想有较大的空间活动腿脚,最好是购买前几排或靠近应急出口的座位。如果喜欢活动,应选坐通道两边的座位,感到不适时可随意站立或来回走动,又不至于影响别人; 如果害怕高空飞行,最好不要定购靠近舷窗的座位。相反,如果喜欢欣赏机外风光,又想随时掌握航线情况,最好选坐舷窗旁。如果选择座位, 请您在办理乘机手续的时候向值机员提出。

  • 4、最后,您应根据距离机场的远近确定出发的时间,至少应提前一小时到达机场。 如果到达太早,会因等待时间太长而心里着急,去太晚了又可能过于仓促,手忙脚乱,甚至误机。在机场等待登机时,可以买些小吃或报纸杂志,供您在飞机上享受。

  • 航班延误或取消后膳宿服务有什么规定?

  • 1、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商务、机组等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承运人应当向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等服务。

  • 2、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承运人应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

  • 3、按照国际通常做法,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由于非承运人原因、其膳食费均由旅客自理。航班在经停地延误或取消,无论何种原因,承运人均应负责向经停旅客提供膳食服务。

  • 无成人陪伴儿童的规定

  • 1、无成人陪伴儿童是指年龄五周岁至十二周岁的无成人陪伴的、单独乘机的儿童。五周岁以下的无成人陪伴儿童原则上不予接受。

  • 2、无成人陪伴儿童应由儿童父母或监护人陪送到上机地点,在儿童的下机地点安排人员予以迎接和照料。在始发地飞机起飞前其父母或监护人不得离开机场。

  • 孕妇的运输规定

  • 1、怀孕不足 8个月(32周)的健康孕妇,可按一般旅客运输。

  • 2、怀孕超过 8个月(32周)的孕妇以及怀孕不足8个月医生诊断不适宜乘机者乘机,一般不予承运。

  • 3、怀孕超过8个月不足9个月的健康孕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乘机,应在乘机前72小时内交验由医生签字、医疗单位盖章的“诊断证明书”一式二份,内容包括旅客姓名、年龄、怀孕时期、预产期、航程和日期、适宜于乘机以及在机上需要提供特殊照料的事项,经承运人(航空公司)同意后方可购票乘机。

  • 轮椅旅客的运输规定

  • 1、需要轮椅的旅客必须在定座时提出申请。旅客或其代理人配合售票员回答有关旅客的病残情况,以便决定旅客属于病残旅客还是轮椅旅客。

  • 2、如属病残旅客应按病残旅客的有关规定和接受条件办理。

  • 3、自带轮椅可免费运输,作为托运行李装在货舱内

  • 担架旅客的运输规定

  • 1、担架旅客是指病残旅客在旅行中不能使用飞机上的座椅,只能躺卧在担架上的旅客。

  • 2、需要担架的旅客必须在飞机起飞前 72 小时提出定座申请。

  • 3、在每一航班的每一航段上,只限载运一名担架旅客。

  • 4、担架旅客必须至少由一名医生或护理人员陪同旅行。

  • 5、根据安放担架需占用的座位数计算票价,不得使用特种票价或折扣票价。

  • 6、每一陪伴人员根据实际占用的座位等级,按头等舱,公务舱或经济舱票价计收。

  • 7、担架旅客的免费行李额为 60 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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